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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及候选人名单公示

更新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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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及《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学校的博士招生工作部署,制定了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中心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姜卫平

  员:叶世榕 高振东 赵齐乐 牛小骥 汪志明

二、确定候选人  

招生指标数:简章计划指标11人,人才计划指标4人,协同创新中心计划指标1人;已招收2018级硕博连读生6人,公开招考指标计划10人。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45

中心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上网公示。

请候选人于42917:00前,发电子邮件至xsgnss@whu.edu.cn确认参加综合考核,并提交附件2,中心不再发放综合考核通知书、准考证。考生不按时报到、参加综合考核,视为自动放弃候选人资格。

如对该名单有异议,请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中心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7-68754920

电子邮箱:

wdyzjc@whu.edu.cn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电话:027-68778595

电子邮箱

xsgnss@whu.edu.cn

 

三、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201853日上午800-820  ,信息学部实验大楼1402

综合考核:2018538:30开始全天,54日上午8:30开始

考核地点:信息学部实验大楼13021402

因时间安排,学校现场确认安排在综合考核以后,如学校现场确认无法通过,学院有权取消其综合考核成绩。

(二)资格审查内容: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三)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能力(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测试办法 :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以及候选人的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以及心理素质。同时结合文献阅读、英语口语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考生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PPT.)(时间8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及格,某一部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成绩计算公式: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培养单位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六)其他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中心按学校规定收取。  

四、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4日下午2:30在信息学部校医院体检,请考生务必15点之前在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考生须携带一张一寸登记照片,体检费35/人。体检时无须空腹。体检完成后须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果,交到信息学部实验大楼1001室。

五、现场确认

1、时间:20185 4 日下午3:00-530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3)把盖章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交到信息学部教学实验大楼1001室。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调剂

综合考核以后,根据考生总评成绩和导师指标,通知考生在中心内部进行导师调剂,如不按期进行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 

20180427

 

 

附件1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

附件2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成果汇总表

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成果汇总表.xls
卫星导航2018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xls